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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民法典确权的房屋被征收有哪些赔偿

来源:新昌律师   网址:http://www.lawbjqycq.com/   时间:2021/7/12 9:51:17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房屋拆迁赔偿这样的事情也是比较普遍的,按照规定房屋如果被征收的话需要经过政府部门评估,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等,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在民法典中确权的房屋被征收有哪些赔偿呢?接下来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可以解除大家心中的疑惑。

                                                                  

一、民法典确权的房屋被征收有哪些赔偿

对于确权的房子拆迁,居住权人可以获得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什么是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指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确权的房子拆迁,居住权人是可以获得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就要看房屋的面积了,如果双方有什么纠纷可以申请诉讼解决。以上是对此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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