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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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发商79岁老母上吊身亡政府上演强行抢尸

来源:新昌律师   网址:http://www.lawbjqycq.com/   时间:2014/6/12 16:16:03

  79岁老人自缢身亡及随后“抢尸”事件背后,是以“维稳”为名,桃源县委县政府和公、检、法协调一致主导的破产案

  79岁的老人李连枝被发现悬挂在门梁上,脖子上勒着一红一灰两条围巾。亲人们赶到时,老人已气绝,身体尚有余温。这是2010年11月19日,晚19时。

  家人无法接受老人意外去世的事实——老人一直生活平静,去世前几个小时还在厨房忙碌:厨房桌上,摆放着两碗刚切好的新鲜猪肝和豆角。

  两小时后,老人居住的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茉莉村,突然涌入近百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四名男子闯入李连枝遗体停放的卧室,各自掀起床单一角,将老人遗体运出屋内,装到一辆面包车上拉走。

  当晚,网友在微博直播这一“抢尸”事件,引起强烈反响。79岁的老人本应颐养天年,为何吊死于梁上?老人死后,当地为何要强行抢走尸体?

  本刊记者了解到,李连枝生前曾多次到常德市桃源县某县委领导家中,反映自己被捕的儿子熊剑平的遭遇,并曾被当地监视;而常德方面事后发布新闻通稿称,李连枝系“自缢死亡”,并强调,“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扬言要抬尸闹事” ,“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在武陵区党委、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配合下,(将)尸体送往殡仪馆”。

  种种迹象显示,这起79岁老人自缢身亡及随后的“抢尸”事件,最终指向一起被媒体称为“湖南第一破”的蹊跷破产案。被“抢尸”老人的儿子熊剑平旗下的企业——桃源县共同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共创公司),于2009年6月被地方法院裁定破产;熊剑平也于2009年8月因涉嫌骗取银行贷款被批捕,随后身陷囹圄。

  此后一年多时间里,熊家人一直四处申诉,引发媒体广泛报道,并为多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2010年9月,在湖南省人大和省高级法院的介入下,常德市方面启动对该破产案的重新清算,力图实现“案外协调”。正当此时,看守所中的熊剑平,却接到了母亲自缢身亡并被“抢尸”的消息。

  以“维稳”的名义

  去桃源县投资前,商人熊剑平已在常德市成功开发过一条步行街,积累起商业信誉和实力。

  2003年,常德市下辖六区县纷纷动工修建步行街,熊剑平也于当年底在桃源县出手,以3000多万元的价格,拿下县城中心的一块地。按规划,熊将出资在此建起一条608米长、拥有10万平方米商铺和住宅的桃花源商业步行街。建成后,这将是桃源县新商业地标和形象工程。保守估计,这个项目将能给熊建平带来约七八千万元的收益。

  熊剑平遭遇的一个难题是政府腾地:这是一片旧城区,政府虽然已挂牌出让,但是拆迁工作还远未完成。拆迁启动之初,湖南“嘉禾拆迁事件”余波未消,桃源当地进行的拆迁因此进展缓慢。据合同约定,桃源当地应于2006年10月18日前完成拆迁腾地任务,但实际直到2007年9月才基本完成。等最后一户和政府签订完拆迁补偿协议,已近2007年底。

  由于拆迁补偿问题,该区域居民不断上访,一直被桃源当地视为“不稳定因素”。2006年2月15日,步行街项目正式奠基开工。2007年1月10日,步行街开盘。432户购房户交付预售款达7000余万元,但至同年5月30日,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工程仍未完工。随即,对延期交房表示不满的购房户也加入了上访的队伍。

  按照熊剑平方面的说法,延期交房既缘于政府延期交地,也与企业资金链紧张有关。2007年下半年,央行紧缩银根,共创公司的一笔8000多万元的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到账,步行街项目建设节奏减缓。

  2007年底,桃源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春节之后,当地开始传说开发商携款潜逃,部分购房户收到短信称:共创公司资不抵债,即将破产,请所有购房户去县政府问清楚。

  2008年7月1日,常德市气温高达40摄氏度,数百名桃花源商业步行街的拆迁户和购房户集体到常德市政府门口上访。此时,北京奥运会临近,桃源县一位副县级干部向访民们承诺:“国庆交房,年底开街。”访民们这才散去。

  令购房户和开发商都未想到的是,正是在此前后,桃源县已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做出重大决定:推进共创公司破产。

  一份来自桃源县法院的内部报告,提及共创公司破产前的背景:“为防止群体性涉稳事件的发生,桃源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步行街问题”,“先后提出了稳盘、保盘、救盘方案,并安排了财政资金准备间接救盘”,而由于购房户们不愿提出破产申请,遂由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共创公司破产的申请。

  对于桃源县提出的“维稳形势严峻,不得不破产”一说,共创公司方面表示异议。他们认为:县委、县政府所说的“不稳”,实际是“长达六年之久不满县委县政府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拆迁户”的上访行为。“县委政府将此‘不稳’,扣到无辜的开发商头上,实际是为转嫁矛盾!”

  破产案蹊跷

  城投公司是桃源县一家全资国企,负责桃源城建的重点项目,董事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2008年6月12日,城投公司向桃源县法院提出申请共创公司破产。桃源县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共创公司先后三次向城投公司借款共计605万元,未到期偿还。

  共创公司则强调,城投公司同样欠有共创公司的债务,包括:保证金100万元、少交付1.64亩土地折价195万元、代安置两个拆迁户545万元,以及未能按时交地的违约金506万元。这些费用加起来,甚至远高于城投公司主张的这部分债务。

  一份由中国法学会旗下的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城投公司对共创公司的债权不真实,而且此前没有向共创公司提出过清偿债务要求,且没有确权,不具有申请共创公司破产清算的主体资格。

  而据共创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冰介绍,破产案启动前夕,步行街的开发时间还剩18个月,共创公司团队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并借到一笔3000万元的款项,足以完成后续建设。破产启动前,共创公司账上还有1000多万元的资金,足以偿还城投公司主张的债务。

  统计显示,共创公司此时资产大于负债近2000万元,并非资不抵债、必须破产。但桃源县法院仍然于当年7月15日受理了此案。

  共创公司在遭遇“被破产”之前,由桃源县主动牵线搭桥,借得一笔3000万元借款。桃源县法院的一份内部报告,揭示了这笔3000万元借款的真相:钱来自桃源县政府财政,却假借中间人之手,借给共创公司。

  本刊记者看到的资料显示:2008年1月,步行街项目停工后,桃源县就有由县财政直接注资建设的想法,但“由财政直接注资,与财金纪律不符”,只得另辟蹊径。

  2008年4月14日,桃源县委对步行街工程定调:“政府间接救盘,财政委托借资,中介规范运作”。实际操作办法是:由桃园县政府财政出资,由中间人——云南金大典当投资公司老板剪天成出面,借给共创公司。资料显示,桃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由剪天成作为中介,转到共创公司账上。上述举措,被桃源县方面称之为“全封闭操作,解决步行街复工开街资金问题”。

  但在当时,熊剑平及其共创公司团队,对此借款的真实来由尚一无所知。2008年4月,当熊飞赴云南时,几辆豪华大奔来机场迎接,两排黑色西装的工作人员夹道欢迎,使得他对剪天成的实力深信不疑——他没有想到的是,借来的款项,竟然来自桃源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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