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欣联

联系我们

姓名:章欣联
手机:13506750172
邮箱:564307097@qq.com
证号:13306199910823179
律所:浙江兴强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九楼

首页: 律师文集 > 建筑工程> 正文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怎么算

来源:新昌律师   网址:http://www.lawbjqycq.com/   时间:2021/10/11 17:04:44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过失也比普通无效合同复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后果。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这时,合同无效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依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受损害一方,如果受损害一方对其损失不能通过举证加以明确,其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而有过错一方除了自行承担给自己造成的违法后果外,还要承担无过错方的实际损失。

\

  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是否能主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比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应属无效,一方主张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另一种意见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但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不再适用,但可以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怎么算

  1、利息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没有效力。四倍之内,即使合同无效,利息的约定也是有效的。另外,因为合同无效,原告更应请求利息损失(或资金占用损失),而不是利息,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德国、日本、法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均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纳入承揽合同中。

电话联系

  • 13506750172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